陸官校長痛斥作弊學生:塑造悲劇英雄形象 將邪惡合理化 Vid - 法學

Lucy avatar
By Lucy
at 2003-05-29T23:27

Table of Contents

請針對法律論點及倫理學討論,請勿過度談及特定人、事及政黨
2003/05/29 15:02


 記者夏至賢、陳正明/台北報導

陸軍官校5名作弊學生控訴校方處理違反程序正
義,學校決定不再沉默,陸官校長楊國強29日
痛斥作弊學生「刻意塑造悲劇英雄形象,將錯
誤和邪惡合理化」,儘管學校處理有疏失,不
過沒有違法問題,這些學生被開除學籍,沒有
轉圜餘地。


陸軍官校日前將五名考試舞弊的畢業班學生開
除,遭到開除學生王維新、葉振邦等人今天在
國民黨籍立委關沃暖陪同下到立法院尋求解套
;這5名學生深深一鞠躬,為所犯的錯向社會
表示道歉,但他們都質疑陸軍官校處置整個事
件過程是「未審先判」。

實習旅長王維新說,他們作弊相當不對,但是
希望校方給予公平、公正的處分;葉振邦則指
出,時代在進步,教育的方向也應該進步,他
們並非否認自己犯錯,但是質疑事情處置是否
公平,他們的處分由記過變成退學,這種處置
正確嗎?

對此,陸官校長楊國強則是在陸軍聯誼社召開
記者會,他拿著學校規定,陸官檢討本身處理
過程確實有疏失,為了學生好,校方原以退學
處分,想不到一時心軟卻變成自己的疏失,學
校不得已重新召開評議會,按照規定,只有開
除作弊學生的學籍。

楊國強不隱藏自己的痛心和憤怒,還拿出學校
學生的電子郵件,內容痛罵作弊學生無恥,根
本就不夠資格當軍人。他認為,陸官有疏失但
是不違法,校方大刀闊斧祭出開除處分,因為
學生顯然不覺得作弊很可恥,還穿著軍服到處陳情。

他說,軍人是要犧牲生命的,如果沒有榮譽感
就沒有責任心,沒有責任心如何報效國家?楊
國強說,國家、責任、榮譽是三位一體、缺一
不可,因此這些人可以當兵,但是不可能當領
導幹部;「如果軍人不堅持榮譽,你〔指民眾〕
放心我們保護你?」

楊國強表示,開除學生是抱著揮淚斬馬謖的心
情,作弊已經撼動軍人的核心價值,違反榮譽
制度,就像踩到地雷一樣。

外界質疑陸官是因為被退學的學生找立委關說
,才施以最嚴厲的開除處分,楊國強澄清,校
方為了替學生著想,4月15日發布陳吉雄等人
退學命令,他們還可以轉到一般學校,學分也
可以抵免。但是家長不領情,質疑校規並沒有
退學的規定,經過溝通家長要求結果自己承擔,
希望校方按規定處理,因此5月15日的評議會
做成多數決議,予以開除。

陸軍總部和陸軍官校一致強調,開除是唯一的處分方式,絕對沒有轉圜空間。


--
近身球是正常的,
沒有近身球,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

~~陳義信

--
Tags: 法學

All Comments

的概念適當嗎?

Olga avatar
By Olga
at 2003-05-29T23:12
因為我等下要去看德川三代,所以簡短回一下。 : : 話又說回來,醫生可是「將病人的生命掌握在股掌之中」,不可不慎乎! : 我也認為既然選擇了醫生當職業就應該接受醫師角色的定位 : 在此引用這個說法(不知道是板主說的,抱歉)只是想作個討論 : 因此,有疑問者 : 是上述對法律使用天職這一概念是否適當 : 軍人, ...

的概念適當嗎?

Mia avatar
By Mia
at 2003-05-29T23:04
※ 引述《hsuans (大豆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eslite12 (D大調卡農及賦格)》之銘言: : : 我覺得天職只是中文的一種行文方法 如果其指涉的是一種義務.. : : 問一下 大家認為有先法律的義務存在嗎? : 請先說明一下何謂「先法律的義務」? → eslite12:法律還沒出現就被課的義 ...

的概念適當嗎?

Skylar Davis avatar
By Skylar Davis
at 2003-05-29T23:00
※ 引述《hsuans (大豆)》之言 : : 有人說,醫學生當初在填大學志願時,既然填了醫學系,就應該接受醫師的天職。 : : 此說是否合理? : 這......這好像是我說的耶......(苦笑) : 其實我的意思是,這不是什麼天職的問題。 : 每個專業都有其風險,而醫生的風險就是這樣。 : 而通常(不過 ...

的概念適當嗎?

Rosalind avatar
By Rosalind
at 2003-05-29T22:45
※ 引述《eslite12 (D大調卡農及賦格)》之銘言: : 我覺得天職只是中文的一種行文方法 如果其指涉的是一種義務.. : 問一下 大家認為有先法律的義務存在嗎? 請先說明一下何謂「先法律的義務」? -- 近身球是正常的, 沒有近身球,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...

的概念適當嗎?

David avatar
By David
at 2003-05-29T22:43
我覺得天職只是中文的一種行文方法 如果其指涉的是一種義務.. 問一下 大家認為有先法律的義務存在嗎? ※ 引述《tatalaw (努力改造)》之銘言: : 對我來說 : 這個板是另一堂3學分的課 : 這是這幾天閱讀這個板上文章的感想 : 法理學是我下學期才有的課 : 得承認,看這板比上課還累, ...